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依据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关于重新核定铁路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绥价字[2009]9号)、《绥芬河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服务价格(收费)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通知》(绥价发[2013]16号)2个文件。
废止日期,自本通知发文之日执行。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