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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绥芬河税送达公告[2024]12号)

日期:2024-09-04 14:39 来源:绥芬河市税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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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海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未准确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及时来我局办理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

2024年9月2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文书编号

单位

91231081128157824W

绥芬河市海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绥芬河税 2024 8692

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绥芬河税务分局

来源:绥芬河市税务局

撰稿:孙彦超

校对:李宗胜

一审:孙彦超

二审:孙卫华

三审:姚永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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