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网络设施性能,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举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9时至9时10分。
二、警报试鸣范围
全市范围内。
三、警报试鸣形式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3.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为一个周期。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注意听辨,不必疏散,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通告。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