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规定,“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要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经审核,许晓龙等28人符合发放条件,现将“三支一扶”2025年1月生活补贴情况和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生活补贴补发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
监督举报电话:0453-3997760
单位: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绥芬河市“三支一扶”2025年1月生活补贴核算明细表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