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普惠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及牡丹江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等金融创新试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等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机构进行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全面摸清试点机构经营状况和风险底数,精准施策、分类处置,采取取消试点资格、实行限期整改、促进规范发展方式,全面规范试点机构经营管理,加大违法违规机构清理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2024年12月,绥芬河市普惠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已无法取得联系,在公司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纳税“零申报”、无社保缴纳记录,可以认定为“失联”公司。2024年12月18日,我中心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对绥芬河市普惠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失联进行公告,并要求绥芬河市普惠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务必于公告发布30日内与我中心取得联系。现已公告结束,绥芬河市普惠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仍未与我中心取得联系。
依据《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我中心决定取消绥芬河市普惠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特此通知。
绥芬河市金融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