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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日期:2025-03-13 11:16 来源: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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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森林草原防火期。2025年全市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20日为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秋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二、森林草原防火区。绥芬河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0米范围为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区。

三、严控野外火源。未经批准,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烧荒、烧秸秆、烧枝桠、吸烟、烧纸、烧香、野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森林防火区内的旅游景区管理机构或者经营单位,应当在景区设置森林防火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携带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车辆应依法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上交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代为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防火检查。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易过火边境线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巡护监测,严管严控野外火源。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曝光;涉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将依规依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落实防火责任。严格落实两镇政府属地领导责任、森防指成员单位包片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及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清单一承诺”和“两书一函”工作机制,建立市包镇、镇包村、村包组、护林员包地块的网格化责任体系,明确任务,精准防控。两镇要健全痴呆傻等人员档案并落实监护人。

五、强化应急处置。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牢记本单位职责任务,联防联控,高效协同开展森防工作;各扑火队伍要全面做好灭火机具及车辆检修保养,强化训练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值勤备勤、靠前驻防制度,保持临战状态。遇有火情快速重兵扑救。各镇村、林场护林员要加强地面巡逻,及时发现报告并先期处置火情,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六、严格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要依法全方位开展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检查。高火险期,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责任人要深入包片责任区,包片蹲点指导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3949119。

市长:康昊鹏

来源: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撰稿:杨迪

校对:张丹

一审:历彦彬

二审:王光磊

三审:贺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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