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绥芬河税送达公告[2025] 3号
绥芬河市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开发的大润发名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土地拆迁补偿部分(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发生应纳契税行为,应申报缴纳契税,限你(单位)于十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绥芬河片区税务局]
2025年2月25日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文书编号 |
单位 |
912310815786981341 |
绥芬河市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绥芬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