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16C-11)及《关于绥芬河三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的申请》,报经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同意,拟为绥芬河三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编号:2026XY-01。
二、申请续期权利人:绥芬河三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三、宗地位置:绥芬河市海关沟北环路南W-3-2地块。
四、土地面积:6000平方米(大写陆仟平方米)。
五、土地用途: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年期:30年(自2026年6月29至2056年6月28日止)。
七、出让金:3,402,000.00元(大写叁佰肆拾万零贰仟元整)。
八、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九、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该公示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将与申请续期权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人:利用科
联系电话:0453-3938330
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7日
黑公网安备 23108102000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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