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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城区早晚市场营业时间的公告

日期:2026-06-30 14:39 来源: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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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早晚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市容环境管理,保障市民群众生活便利,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城区早晚市场营业时间公示如下:

一、早市营业时间

经营时间:每日04:30至08:30

撤市清场:每日08:00至08:30

早市经营结束后,所有摊贩须按时撤市,经营区域做到人走场净、地面无垃圾、无油污,确保道路畅通、市容整洁。

二、晚市营业时间

经营时间:每日14:00至20:30

撤市清场:每日20:00至20:30

晚市经营结束后,所有摊贩须按时撤市,及时清理经营垃圾,不得影响居民休息。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1日

来源: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撰稿:秦晓婷

校对:齐卫星

一审:齐卫星

二审:张伟奇

三审: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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