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成长型中小外经贸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积极落实全省优惠政策,从巩固壮大企业发展根基、支持企业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等方面入手,支持成长型中小外经贸企业发展。
据了解,在巩固壮大企业发展根基方面,我市将积极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对企业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上且用于厂房建设及设备购置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按80%给予贴息支持,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企业完善物流体系,拓展国际物流渠道,对企业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上且用于海外仓、边境仓、云仓等仓储设施建设、租赁,以及购置安装通关查验设备、装卸或包装设备及运输设备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按80%给予贴息支持,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我市支持企业申请国际认证实施“品牌出海”战略,对企业开展AEO认证、产品认证、专利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商标注册产生的认证、注册费用,按80%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对企业参加《重点展会清单》中展会产生的展位费和展位配置费、展品运输和邮寄费、抵离办展城市交通费,按90%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50万元;支持企业完善海外营销网络,采取“源头供应”+“一站直采”模式,设立品牌展销中心(集合店),搭建自主品牌境外展销平台;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鼓励建设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和发展各类外贸经营主体,扩大对外贸易队伍。
此外,我市相关部门将强化要素保障,采取强化政策协同配套、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外贸运输保障能力、提升商务人员往来便利、强化人才定向培育、优化跨境贸易结算等举措,支持成长型中小外经贸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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