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08 16:04 来源:绥芬河市教育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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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绥芬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绥芬河市教育局始终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健全微信公众号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制定《绥芬河市教育局信息审查单》等举措,筑牢信息发布质量防线。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协同联动,明确专人专岗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报送,确保全流程规范有序、高效推进。政务公开渠道聚焦政府门户网站与“绥芬河教育”微信公众号两大平台,实现教育信息权威发布、精准触达。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内容覆盖面持续拓宽,涵盖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民生事项公示、教育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回应、教育工作动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教育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教育局主动公开回应政民互动(留言)帖子1条,均已办结。

2025年教育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教育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在“义务教育”专栏更新信息,并在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绥芬河教育”及时发布各类教育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786条。

(五)监督保障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责,教育局坚持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坚持对信息公开所有平台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日常巡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4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与“绥芬河教育”微信公众号两大平台,不断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发布流程,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与时效性较2024年有明显提升。但对标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标准仍存在三方面短板:一是信息公开的协同机制仍需深化,部分科室信息报送不够主动与及时,科室间信息共享与联动发布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深度仍有不足,部分政策解读的通俗性、针对性内容较少,需要更多考虑和满足群众需求;三是新媒体传播渠道的运用效能有待加强,在短视频、直播等方面的应用较为薄弱,信息传播的触达率与影响力仍有提升空间。

下一步,教育局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市教育局将聚焦短板弱项,从三方面发力推进整改提升:一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职责清单,强化局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持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与信息审查单管理要求,围绕群众关切的教育政策、民生事项,加大深度解读与场景化阐释力度,做到公开内容“有干货、接地气、能看懂”。三是拓宽多元传播渠道。积极探索短视频、教育直播等新媒体传播形式,构建“线上+线下”“传统平台+新兴载体”相结合的立体化信息公开矩阵,切实提升教育政务信息的传播力与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绥芬河市教育

2026年1月7日

来源:绥芬河市教育

撰稿:徐一铭

校对:郭晓锴

一审:申晨

二审:朱丽美

三审:么忠臣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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