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08 16:27 来源:绥芬河市水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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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运用科学管理理念,强化组织领导、严格信息审查,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托绥芬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条,包括水务局机构职能,绥芬河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方案及政策解读,绥芬河市农村饮水监督举报电话,绥芬河市水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绥芬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公告,2025年度绥芬河市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公布,关于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围堤和种植阻碍行洪高秆作物(树木)的通告,绥芬河市河流、水库各级河长(库长)更新调整名单,绥芬河市河流、水库各级河长(库长)更新调整名单,市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和2025年度部门预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均已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机制,坚持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时发布,对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反复校核重点稿件,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全面落实“三审三校”要求,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与安全性。坚持以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核心平台,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与页面布局。同时,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开设、变更及关停全流程管理,强化日常监测与协同联动,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和要求,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尚需进一步强化,部分信息的发布存在滞后现象,未能严格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与公众的期待和制度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优化信息发布流程。二是通过加强思想引导和制度约束,切实提升“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自觉性。三是着力完善信息常态化更新机制,并加强日常监测与督办,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与规范性,以更高标准的政务公开工作服务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绥芬河市水务局

撰稿:王淑琪

校对:马璐

一审:梁殿鹏

二审:付陶然

三审:黄波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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