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08 16:32 来源: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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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现报告并分析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全面规范公开政府信息,重点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细化服务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依托“12345、12315”热线、政府网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信息公开服务。做到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公开质量和成效大幅度提高。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等2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6条,申请人的类别为自然人,我局按要求决定不予公开14项,部分公开1项,提醒申请人补正但超期未补正1项。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加强制度保障,层层落实政府信息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要求信息报送员做到“谁录入,谁负责”,严格审核拟发布的各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规范设置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突出政务公开网站作用,集中展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指南的准确性,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的方式加强学习培训。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公开化和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3

行政强制

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2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1

1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

一是将加大推进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标准化战略实施、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针对公众习惯开拓主动公开信息的新渠道,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模块功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主动公开宣传,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断优化公开栏目设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   

来源: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撰稿:高宇

校对:吕洋

一审:王莹莹

二审:于凤宇

三审:纪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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