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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绥芬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预付款的公示

日期:2023-11-03 10:33 来源:绥芬河市商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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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份绥芬河市获批黑龙江省第二批(2024—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2023年8月份绥芬河市可参照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市)开展项目建设,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2023年9月份,绥芬河市商务局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服务·工程超市直接采购,聘请北京和合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合云网)为第三方咨询机构,对绥芬河市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进行监管指导,召开了项目遴选评审会,经过专家的评审,黑龙江省首站冷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的“首站进口冷链商品物流集散港设备采购项目”评分最高为83分,最终被确定为绥芬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依据《黑龙江省商务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任务的通知>》(黑商联函(2022)18号)文件精神,“可提前预拨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额的30%作为启动资金的规定,按照《绥芬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运营协议书》中约定,现预拨付金额300万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特此公示。


   

  绥芬河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3日


来源:绥芬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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