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份,绥芬河市获批黑龙江省第二批(2024—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2023年8月份,绥芬河市可参照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市)开展项目建设,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2023年11月8日,我局已向承办运行企业拨付了300万元(合同总金额的30%)的补贴资金。
按照《绥芬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监管指导服务合同委托服务合同》约定,绥芬河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北京和合云网科技有限公司)对承建运行企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阶段性验收。依据北京和合云网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绥芬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阶段性验收报告》,阶段性验收合格。
依据《黑龙江省商务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任务的通知>》(黑商联函(2022)18号)文件精神,其他资金在阶段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项目形象进度进行拨付,依据《绥芬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运营协议书》中约定,现预拨付第二笔200万元的补贴资金。
特此公示。
绥芬河市商务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