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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4-03-28 14:54 来源:绥芬河市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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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来,市财政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新要求,把法治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规范依法行政、推进依法理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与财政工作有机结合,有效推动形成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兑标《2023年度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班子学习计划,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方面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法治工作领导,党组班子召开2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4次会前学法活动,印发学习资料,通过班子成员讲法,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和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三会一课”开展集中学习;利用“中国普法”公众号和“学习强国”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全局形成了学习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根据部门特色,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讲座。同时,贯彻省财政厅工作要求,开展了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对暂付款长期挂账、一卡通专项整治、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一)落实学法普法机制。

  根据《绥芬河市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了《2023年财政局法治建设培训方案》和《2023年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学法普法任务。坚持班子会、局务会、职工大会会前学习相关法律制度;举办了法治财政讲堂,邀请司法局专业人士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讲座;落实省财政厅法规处和市依法治市办普法要求,组织了“宪法宣传月”和“民法典宣传月”线上答题;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旁听庭审;根据司法局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普法宣传月”活动;通过“中国普法”“黑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答题活动。

  (二)夯实行政执法基础。

  1.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实施执法公示制。在省政务网站公示了权责清单,针对省财政厅授权自贸区的1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权,对权责清单进行了更新。二是实施行政执法记录制。根据《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发挥法治人才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2名干部入选黑龙江省财政法律人才库,确定1名干部为局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事项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21]6号文件)和“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黑龙江版)”第三项改革事项规定。我局对原有30个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取消了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权限,确定行政权力事项29项。同时,减压各类证明文件,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政府采购中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将资格审查要件审查制改为供应商承诺制,有效提升工作便利度。

  3.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根据干部调入调出情况,将9名行政执法人员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提高了财务检查、财会监督、政府采购监管等执法行为效率。同时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活动;开展了行政执法知识测试;登录“法制教育网”开展常态化线上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4.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统一财政执法文书格式,制定了《财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示范文本和行政执法案卷标准》,提高了财政执法工作标准,提高了财政执法人员工作效率。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相关规定,局内各部门、各科室制发文件,按程序进行排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经筛查,2023年我局没有印发出台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政策措施文件。

  2.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23个存量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自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信息维护运行工作;完成了2018至2022五年公平竞争工作总结;组织法制干部参加省财政厅法规处和市场监管局举办的“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根据上级部门反馈函件,对农业农村科涉及粮食领域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排查。

  3.严格涉税文件资料审查。对相关部门与企业招商引资合作协议进行了法治审核,对合作协议中涉及违规返还车船税条款及时反馈书面意见,杜绝以财政奖补违规招引税费收入等行为。

  4.规范行政处罚机制。结合我局行政处罚权力,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四张清单”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023年我局未出现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情况。

  三、“八五”普法工作举措

  (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丰富了法治财政阵地和廉洁机关走廊文化栏目板块;印发了《2023年财政局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培训计划责任清单》和《2023年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完成了“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自查和档案资料上报工作;确保“八五”普法有序推进。落实财政普法职责,预算科、国库科、采购办、国资办和会计管理科等科室对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了财政法规条例和业务技能培训。

  (二)做好宪法、民法典宣传。学习宣传宪法精神,办公楼悬挂宪法宣传条幅,利用LED电子屏循环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全方位营造宪法宣传氛围。上半年在抖音“口岸小阵地”发布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宪法力量、民法典小知识等宣传视频40余个。

  (三)开展法律政策“六进”活动。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于执法、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先后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屯活动,宣传财政普法内容。开展了减税政策进办事大厅、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商户活动;先后到办税大厅、中心广场、永安和新华社区、建东和朝阳村、海融城投和永安木业发放法律知识及减税降费宣传单1200余份。

  四、落实财政职能,保障司法工作经费

  2023年为市司法局安排业务费2万元;拨付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5万元;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项目等经费列入全市考核经费,共计76.16万元。为市公安局安排业务费239万元;相继追加视频监控项目后续资金57.25万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站装饰施工经费4.6万元;先后拨付转移支付资金596万元、87万元、79万元;为法治部门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五、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普法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停留于完成上级安排的既定任务,普法形式还不够丰富。 针对存在的不足,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落实普法主体责任。抓住领导班子重点群体,坚持党组班子会前学法常态机制,加强对党规党纪条例的学习,落实班子会议专题学法、班子成员登台讲法制度,全面提升党组班子集体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水平。

  二是持续加强财政普法工作。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内容,坚持抓好专题培训,组织法治教育学习参观活动,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财政法律法规学习手册,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财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持续深化法治财政建设。巩固“八五”普法成果,完善法治活动室建设;开展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跑上力度,积极与省厅法规处汇报,争创“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单位,促进法治财政工作提档升级。

   

   

  绥芬河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8日

   

   

   

  来源:绥芬河市财政局法规科

  撰稿:盛伟涛

  校对:兰杰

  一审:王刚

  二审:孙传生

  三审:刘俊锋

  

   

来源:绥芬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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