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建设报告专栏

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4-03-29 12:16 来源: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字号: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业农村局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常务组长,局班子任副组长,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对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法治教育,加强依法行政。一是落实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坚持把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会前学法、法治培训、法规自学等学习法律相关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的法治教育。认真落实全局干部普法教育制度。首先是党员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治理念。重点学习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推进法治。认真组织领导班子和全局职工学习党纪、国法、法规和相关条例,对一些新的法律法规能积极主动地去了解和学习,把学法用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二是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微信群、横幅和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普法覆盖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黑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活动日、咨询点和农业技术指导活动等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进行了宣传。三是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强化监管、改善农资市场和农业企业,积极营造农业、农机、畜牧、渔业安全生产良好环境。一方面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打假保春耕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以及其他禁限用农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号、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行为,打击假冒伪造或买卖相关许可证、文号等行为。按照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摆放整齐、监管到位的要求开展标准门店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种子质量监管、农药专项整治等实施方案,切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另一方面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农业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建设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农产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农机、渔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着力打牢和夯实农民机手、农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农机、农产品生产安全无事故,为促进全市农业、农机等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三)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多项举措,扎实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一是农机方面。根据《绥芬河市“警农合作”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联合交警大队、阜宁镇政府开展加强秋季农机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和农村道路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发放农业法律法规、科技及政策宣传资料1500余份,利用电视新闻、微信群等宣传30多次,共粘贴反光标识4500贴,驾驶证期满换证96本。各村签订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书13份。全年共开展农机车辆安全技术检验615台、农机车辆注册登记9台,48人通过培训考试驾驶考试。二是畜牧兽医执法方面。针对我市饲料兽药经营店、动物诊疗机构、乡村兽医重点检查是否销售违禁品、销售药品,是否可追溯等,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发放《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规范处方签使用。对我市4家规模场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养殖档案、开展兽药抗菌药减量化等情况。我市未发现经销和使用不合格饲料、兽药及饲料、兽药添加剂的违法现象。同时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等部门联合对我市城区内活鸡销售点、夜市等处肉制品开展了检查,出动人员18人次,规范相关经营行为。在市区和重点村镇开展宣传,累计出动宣传车辆 6 次,参加宣传人员达 52 余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80余份,悬挂条幅 3 幅,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渔业执法方面。进行集中检查4次,出动人员18人次,发现问题3个,要求立即整改。结合2023年“禁渔期”、“渔政执法亮剑行动”要求,共计出动检查车8台次、检查人员16人次,结合法律宣传月、禁渔期、科普之冬等契机大力宣传《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发放法律及科普宣传资料100份。禁渔期间张贴禁渔期公告20份,宣传条幅6幅,利用微信媒等进行宣传。四是农资经营方面。采取联合检查和日常监查相结合。集中检查5次,出动人员86人次,对“备春耕”,“保春耕”等特殊时期进行农资市场大检查。我局格管控种子和科研源头,加强田间种植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检查我市内所有种子、农药、肥料零售商的仓库、门店,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五是菌袋综合利用方面。由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农业农村局、阜宁镇政府开展废弃木耳菌袋回收利用治理工作,我局负责指导废弃菌袋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废弃菌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并结合“田长制”对全市镇村废弃菌袋污染整治进行执法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全市产生的2474万袋废弃菌袋已全部回收处理和利用。

  (四)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一是开展行政职权梳理。我局在机构改革后,整合农业农村局行政责权,积极推动行政许可及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动态调整了行政权力清单,公布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修订、制定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二是完成局权责清单编制及上报工作。梳理农业农村局保留的33项行政许可事项。强制认领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系统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跟进维护绥芬河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行政许可33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2类、公共服务4项。所有事项都编制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高度重视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体察民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着力排查调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中采取与帮扶工作相结合,与农业科技下乡活动相结合,进村入户,深入合作社、专业场、涉农企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各种不利于改革、不利于农业农村发展、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问题隐患、矛盾纠纷。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因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正在过渡阶段,行政执法管理覆盖面大幅增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加上机构改革后部分执法职能调整,执法任务加重,权责清单内容需要更多时间进行厘清及更新,否则难以保证执法权限的准确性。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内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开展农业执法认识不到位,跨领域、跨行业的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跟不上,对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新的监管方式不够熟悉,对行业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实施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动。选派骨干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以执法培训班形式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轮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贯彻省、市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内部与外部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逐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

  (三)聚焦执法办案主业,依法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从源头守护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安全。持续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放心药”“放心苗”。

   

   

  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8日

   

  来源: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撰稿:原琳

  校对:李鑫

  一审:颜子涵

  二审:王海丹

  三审:秦玉涛


来源: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责任编辑: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