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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4-03-29 16:11 来源:绥芬河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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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全面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1.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一是“专常结合”消除食安隐患。开展“食安龙江护民生”、校园及周边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粮油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发放海报、桌牌、宣传单9000余份。针对12家餐饮主体餐饮浪费现象下达了相关处罚文书,有效遏制餐饮浪费。我局2023年共开展食品抽检340批次,其中计划抽检292批次,进口食品抽检17批次,不合格19批次,不合格批次已全部完成核查处置。开展“你点我检惠民生”服务活动,对校园、商超、早晚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开展快速检测,实现“即时抽检、实时发布、及时处置”。我局已开展“快检”活动127次,采样304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但其中15批次检测品种项目结果处于食品安全限量标准要求的临界值,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示告知单》,对这些餐饮单位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及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提出具体要求。食品领域立案70起,结案70件,罚没款41.8万元。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2起。二是“提质减量”强化进口食品监管。聚焦进口食品监管工作难点,以提升进口食品质量、减少投诉举报量为目标,构建完善事前提醒、事中监管、事后处置一体化的全流程监管模式。常态化组织开展进口食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全部纳群管理,以集中约谈、法规培训、警示告知等手段规范行政指导,推动进口食品经营主体实行“专区销售”“线上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今年以来,对274家线下进口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专项抽检14批次,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提质减量”工程经验案例陆续被《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食品报》等中央、国家级媒体报道转载,并入选省级自贸制度创新案例。三是做好药械监管工作。2023年截至目前,共办理药品零售许可23件,医疗器械许可备案44件,药品生产许可变更1件,药品批发变更1件。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10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1家次,药品生产企业2家次,医疗机构30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0家次,严厉查处药械化违法违规行为,立案25起(药品案件21起,医疗器械案件2起,化妆品案件2起),结案24起。罚没款8.03万元,没收未经备案化妆品10盒,收缴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医用外科口罩40包。四是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以城镇燃气、小区电梯、车用气瓶、起重机械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检查使用单位172家,抽查设备693台(套),检验锅炉台67台,维修校验安全阀160只,发现问题79个,下达指令书23份。查办特种设备案件2件,结案2件,罚款9.5万元。建立会商机制,妥善解决电梯超期检验问题,确保全市在用电梯100%定期检验。做好个体工商户特种设备检测降费政策落实,对2家个体工商户2台锅炉实行了减半收费,共减免检验检测费用1129.00元。

  2.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牵头实施本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抽查检查市场主体1367户,平均抽查检查率达到5%。已完成全部抽查检查任务,检查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与法院联合开展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成卷262套。配合组织部门核查人员信息3000余条次。二是加强价格监管,开展民生商品、农资市场、粮食购销、幼儿园收费等专项检查,检查各类主体163家。圆满处置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案件2起。三是做好消费维权。截至2023年12月,12315共接收投诉举报3604件,投诉2281件,举报1323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1万元。

  3.持续推进自贸创新工作。以服务自贸区发展建设为目标,减审批、并环节、优流程、缩时限,保障企业“快入准营”。累计探索形成14项制度创新案例,其中5项获评省级案例。一是深化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开展“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审核合一”“住所承诺制”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减少企业提交要件,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营业执照登记时限压缩至2小时,免费赠送企业开办大礼包,为企业免费刻制公章2570套,帮助企业节约成本25.7万元。实行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为企业提供“一照多址”办理服务,5家企业因此享受到自贸区企业金融贷款担保金返还政策,解决资金链运转90余万元;开展“一业一证、证照联办”改革,覆盖12个行业,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14张。二是服务免费便民。依托“政银合作”“无差别化保姆式”服务模式免费为市场主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有效降低登记成本。现已为2300余户市场主体提供服务,节省成本41万余元。在政务服务大厅、银行设置营业执照自助办理一体机,实现7×24小时不打烊办理,登记“不用跑,网上办,零见面”。三是服务口岸功能。通过强化干部专业培训、为中药材进口加工企业提供指导服务、争取省药监局干部挂职、承接省级药品生产批发许可赋权等举措,推动绥芬河口岸正式获批药材进口边境口岸。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与运用,全面启动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绥芬河商标受理窗口,实现商标业务受理“一窗通办”,截至9月末,全市商标注册总量5238件,同比递增14.79%。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0887户,其中:企业6039户、个体工商户14779户、农民合作社69户。本年度截止10月末,新设立市场主体2590户,同比增长20.3%。其中企业879户,同比增长40.41%;个体工商户1702户,同比增长11.46%;农民合作社9户。

  (二)加强法治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制定《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等文件,对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同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为法治政府建设的落实奠定基础。

  二是坚持聚焦“关键少数”,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明确法治建设责任和目标。

  三是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学院专题讲座、以案学法等方式加强法治学习。结合市纪委与市司法局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监督,规范执法办案人员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质量,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专项监督行动执法培训”。重点围绕《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的常见问题》《投诉举报处理流程》《行政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与保养》以及典型案例进行了全面分析解读,结合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深度解析了行政执法的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同时,对执法文书概述、制作与应用等细节进行了讲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业务“保障”。

  推进普法宣传,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化妆品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重点宣传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民生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放管服”相关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四是开展案件评查,加强执法监督。根据市局要求开展2023年案卷评查工作,成立评查小组,细化评查标准,明确评查重点,对本局2021年-2023年2月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抽取执法一中队、药械科、特种设备科等相关科室行政处罚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共评查行政处罚卷宗78个。通过评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统一评查尺度,促进案件质量全面提升,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五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开展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备案报告试点工作,确定了市工信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粮食局)为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备案试点单位,力争通过试点解决审查范围把握不准、审查程序不尽规范等实际问题,实现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切实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六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际,对《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了修改,将按程序印发实施。我局积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现有法治审核人员2名,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指导实践,聚焦市场监管重点执法领域,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加快建设法治型市场监管队伍。

  (一)加强学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有关决策部署,统一干部思想认识,强化干部政治担当,真正做到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切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综合监管,充实执法队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联合执法,集中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三)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聚焦市场监管重点执法领域,在行政执法过程持续普及法律知识,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依法严格文明执法,切实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来源:绥芬河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

  撰稿:薛瑞

  校对:俞彤

  一审:刘彭宇

  二审:李嘉函

  三审:高立彬


来源:绥芬河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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