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市依法治市办的有力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法治绥芬河、平安绥芬河建设,现将我院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打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检察履职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打造了“企业家法治会客厅+检企法律沙龙+特约联络员”4.0版本,与市工商联会签工作机制入选省工商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机制、“百所联百会”机制建设典型事例。办理某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2.4万元,经验做法被省院公众号刊发,入选省院典型案例。
二是始终保持反腐高压威慑,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的工作配合,今年以来,共受理职务犯罪案1件1人,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件,并已起诉至法院。
(二)聚焦司法为民,践行人民至上理念
一是稳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16件群众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评议101次,推动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和化解。与牡丹江市院联动救助遭受犯罪伤害的残障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充分展现了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社会治理效能。
二是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优势,办理刑事案件7件,民事支持起诉5件,行政公益诉讼5件,发出督促监护令6份。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罪不立、有罪不究监督力度,监督立案2件,追漏诉1人。加强与市教育局的协作配合,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30余场,与市妇联共同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人次,实现了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三)聚焦主责主业,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坚持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将质效管控贯穿办案全流程,受理审查逮捕36件66人,受理审查起诉94件131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2.6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积极探索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对拟不起诉案件采取“集中公益服务+集中公开听证+集中训诫”模式,不起诉20件23人,累计公益服务时长920小时,有效破解了“一放了之”问题。
二是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更加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15件。采取“组合出击+分类集中办理”模式,快速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7件,帮助消费者和农民工追回预付款、拖欠工资5万余元,实现弱势群体维权、社会关系修复与节约司法资源的有机统一。
三是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以“我管”促“都管”,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的专业优势,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3件。运用“立案前端调查核实、监督中端公开听证、化解末端提醒纠偏”的“三步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办理模式,既维护了法院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又维护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有效化解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突出“精准性”“规范性”,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件。办理的阜宁镇朝阳村环境污染和破坏林地资源案,向5家行政机关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首次联合第三方鉴定机构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鉴定评估,组织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全流程监督,实地踏查公益损害涉案现场,参加公开听证会,对行政机关整改工作质效进行打分评议。
(四)聚焦队伍建设,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2023年,严格按照市机关工委相关规定和《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开展党建工作,持续推进“四个标准化”建设,努力打造“四强六规范”党支部。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支部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部委员会12次、党小组会36次,开展主题党日及党建活动12次。二是严格落实党员培养计划。规范发展程序,预备党员转正2人。加强创新理论学习,依托“龙江先锋”党建云平台,组织党员开展线上、线下学习15次,党员参与学习累计300余人次。三是积极参与社区共建工作。与山城社区签订“共建”协议,建立双台账,深入我为群众干实事,组织开展“雷锋精神我传承、青春闪耀新时代”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参与社区服务112人次。四是推进党建品牌建设工作。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打造有温度、有情怀、接地气的党建品牌——“匠心绥检,筑卫边城”。
(五)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打造阳光司法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通过邀请视察、参与评议、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联系。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着力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公开法律文书3份,重要案件信息公开2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整体推进不平衡,司法能动性有待加强。检察一体化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对核心数据、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理解不全面、认识不到位,导致推动工作缺乏系统性;二是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水平和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墨守成规、就案办案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检察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三是存在一定程度的畏难情绪,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还做不到求极致的精神状态,激励手段单一,队伍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四是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努力争取对法律监督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共同创造双赢共赢多赢的良性司法互动局面。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创新履职,在法治绥芬河建设、平安绥芬河建设中担当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求极致精神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每一件事,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推动绥芬河市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司法能动性,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理念,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通过理念传导,结合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二是强化检察监督,加大培训投入力度,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素质,有效整合内部资源,激发队伍活力,以监督落实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为突破口,通过履行检察职能,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三是及时传导压力,通过周通报、月调度,奖优罚劣,督促每一名检察干警自我加压,积极履职,攻难点、补短板,做实、做优各项检察工作。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9日
来源: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
撰稿:梁琦
校对:裴志文、张欢
一审:李文琪
二审:王楠
三审: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