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相关要求,绥芬河市公安局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切实将法治建设活动开展起来,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开展学习研讨。全局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认真落实“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坚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解放思想案例选编》内容(第一期至第四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二是组织专题活动。按照市委和局党委统筹部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长效化开展“解放思想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要通过走流程、上门走访、交流座谈等形式,全面征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变“被动”等问题为“主动”解难题,充分认识“四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四史”学习教育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巩固推进“解放思想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包联企业和结对共建社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按照“晋位争先”工作统筹安排,公安党委对全局各项重点工作进行梳理。
三是积极参与集中轮训。局班子成员和科所队主要负责同志分批参加牡丹江市公安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培训班,累计109人次;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知识竞赛1次,共154人参加,及格率100%,其中90分以上的117人,80分以上的28人,70分以上的7人,60分以上的2人;依托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和研讨共计6次。
四是开展宣讲活动。持续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工作,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受众,有所侧重地开展宣讲活动,让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点对点”传递,积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网站、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开展全方位、多轮次、广覆盖的宣讲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引导广大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进千家万户,走进群众心坎。
五是开展讲党课活动。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讲党的二十大报告、《选读》、《摘编》和廉政等方面的党课,推动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教育党员民辅警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党委班子成员主动深入所在党支部、分管部门为民辅警讲授廉政党课,基层支部和所队常态化邀请班子成员讲党课,形成双向奔赴、共同成长的良好格局。
(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推进班子成员上讲台讲授业务法规知识。制定班子成员讲授业务法规知识授课安排,为4名局班子成员制定讲课计划和课件;组织民警参加庭审4次,分别为电信诈骗案的庭审和周某雪非法经营案庭审,汇编正反案例8起。
二是开展常态化全警实战大练兵,采取送教下基层、“法治微课堂”等培训,创新培训形式在绥芬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微课堂专栏”,发布四期培训内容,分别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50个常用期限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要点解读等文章。同时,通过常规方式进行线下、面对面培训10次;开展精品案例评析会4次,通过案例展评活动提升了民警执法办案水平、展现了民警素质能力,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三是转变执法方式方法,制定《绥芬河市公安局异地办案协作规定(试行)》,准确把握宽严尺度。绥芬河市公安局与绥芬河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召开绥芬河市贯彻落实刑事司法政策专题公检法联席会议,依法科学运用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建议。
四是建立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对解决重点突出问题、领域制定相关制度,制定《绥芬河市公安局法制员工作规定》、《绥芬河市公安局异地办案协作规定(试行)》、《绥芬河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
五是健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通过案件综合管理系统每日对警情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督促受案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警情,巡查警情220次1341起。巡查整改警情73起。开展执法质量巡查,评查刑事卷宗60本,行政卷宗120本。落实法治员制度,确定15名兼职法治员,切实发挥法治员在基层所队执法管理、案件审核、执法监督、执法培训等方面的作用。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4次。
六是推进执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贯彻执行派出所负面清单,明确案件责任边界,未发生超范围办案情况。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开展工作,2023年绥芬河市公安局未发生执法过错情况。探索推行建立所队长主办案件制度和执法办案积分制考核机制,制定绥芬河市公安局所队长主办案件制度和考核机制,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绥芬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备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各执法办案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按照要求上传音视频。
七是强化执法管理基础保障。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建立并落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巡查机制,安排专人每日对执法办案中心进行巡查,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团伙案件、毒品案件、未成年人案件以及其他复杂敏感、社会关注度高或者有执法风险案件办案中心办理率达100%。通过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发现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以及其他监督功能平台预警、报警,通过平台应用强化执法监督,减少问题数据发生,并对问题数据及时核查整改,核查整改率100%。强化应用跨部门办案协作平台,规范办案流转重点环节,网上流转案件数与实际移送检察机关案件数达到100%。强化硬件设施保障。按照执法办案中心建设指引,配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配装备设施、并配备个人防护、现场处置、现场急救、应急救援等警用装备。
八是加强执法司法衔接协作。加强行刑衔接,严格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接收外单位移送行政案件率100%并无超出法定期限未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决定情况。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在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一处,共同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发挥实际作用。严格落实重大疑难案件按要求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共召开公检法会商联席会议4次,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听取建议4次。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制定《绥芬河市公安局向绥芬河市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规定》。
二、存在问题
全局民警队伍年龄结构偏大,队伍专业化水平低,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执法过程中,执法体制不顺,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法治队伍政治自觉,在案件审核、执法监督等法治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法治队伍人员业务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实际运用能力,重点围绕法治审核、案件评查、行政应诉等职责,不断提升法治民警依法履职能力。
(二)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法治公安建设年”工作为抓手,根据绥芬河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作为重点。通过开展案件点评、旁听庭审、公安民警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一线执法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技能。
(三)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理使用。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力以赴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及落实配套工作要求这一工作龙头,强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全面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新建、改造任务,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机制全面推行。
绥芬河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7日
来源:绥芬河市公安局
撰稿:邹东伟
校对:孙宇慧
一审:张殿杰
二审:任增强
三审:胡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