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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4-04-01 16:57 来源: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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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绥依治委办〔2023〕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头等大事,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和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切实做到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组织2次专题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内容。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等形式开展了4次集中学习,使全局职工再一次接受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洗礼,树立了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增强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活动效果。 

  二是深入普法宣传。我局就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出专门部署。通过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推送5篇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信息、并在普法日宣传、送法下乡等进行宣传。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摆在突出位置,与生态环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不断提升我市自然资源执法综合效能,抓好重大执法决策法制审核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带头抓法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述法清单》、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普法宣传方案等,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局党组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各科室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的“三同步”。

  三、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不断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在工作中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开展建设用地报批、供地审批工作,办理涉地涉矿案件,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巡查,全年共开展90余次外业巡查,全年共查处矿产违法案件3件。

  (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修订、清理工作。今年我局未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制定了《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始终坚持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公示制度。做到了事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通过政务服务网公示执法事项、法律依据、流程、救济途径等信息;事中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有关事实和法律依据,告知陈述申辩权;事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审批信息、信用黑龙江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行政许可64条,行政处罚3条。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执法监察局配置了2台执法记录仪,1处配备音像记录场所。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会审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召开相关科室进行案件会审,法规科参与重大执法案件审理会议,并对行政处罚等按照局制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里明确的事项进行审查,对执法决定文书进行修改完善。

  二是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制定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共63个事项。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在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解读信息3篇。我局积极推行精准监管、柔性执法,能够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不存在钓鱼执法、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不履行、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问题。

  三是认真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制定《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1、优化业务流程。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流程精简为受理(收件、审件、扫描、录入、收缴税费、缮证、发证)、审核、登簿(归档),三个环节,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2、服务群众,提升便民利民工作。一是设立绥芬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营商环境工作专项投诉电话和针对地籍测绘(机构)问题专项监督投诉电话、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监督投诉通道。二是创新不动产登记小微企业承诺制。有效地推动绥芬河片区“放管服”改革再上新台阶。

  四是开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今年8月下旬,我局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行政处罚的案卷3本,评查人员都能认真按照《黑龙江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评查,执法的主体合法,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真实合法,案件定性准确,适用的法律正确,实施的程序合法,罚款使用财政票据,收缴分离,合法性标准为合格。对照规范标准内容,行政处罚案卷,都能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及案件归档等各方面进行,无论实体和程序都合法。

  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制定了《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坚决落实行政执法基本要求和规范,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经执法资格学习并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本年度组织1名同志进行了执法证培训考试,均已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六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我局一直以来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处罚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在工作中,始终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先行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考虑、

  衡量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正确行使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做到所适用的措施和手段必要、适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三)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23年来,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全部案件均及时与业务股室及聘请律师进行沟通,做好诉讼答辩工作,行政负责人诉讼出庭应诉率达100%,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四)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牡丹江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办发文件(牡竞审联办发(2022)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扎实部署,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成立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绥自然资发[2020]18号)。各科室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清理。局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我局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经清理,我局截至日前未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均不存在限制性竞争的内容,没有未经公平竞争审查即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问题。

  (五)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由法规科作为内部法制审核主办机构,以集体名义发挥内部法律顾问作用,主动前置法律审查关口。我局在重大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重大疑难问题等方面,均由法规科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实行科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局重大决策行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今年以来收到4份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对司法、检察建议办复率达100%。我局执法监察局收到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后,立即核查整改,督促当事人继续履行行政处罚义务。针对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建章立制,推进规范化管理。针对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倒查存在问题的原因,并进行举一反三,严格规范行政处理执行工作。

  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局《2023年学法普法工作方案》、普法宣传计划、工作人员学法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制定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全年普法任务、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等内容,确保“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贯彻实施。

  一是充分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宣传,今年共推送普法宣传信息22篇。提高了社会公众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二是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群众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调动市民群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提高市民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委会、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压实普法责任,提高法治理论水平,增强了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全年开展了15次集中学法活动,组织学习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

  七、提高依规治党能力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常态化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内法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全面提高了局领导班子知法、守法、尊法、用法水平。

  八、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计划

  在工作中,我局仍然存在着执法人员偏少、人员素质能力偏低等问题,针对该问题,我局将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实际举措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职责的落实;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部门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及时进行社会公开。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法治培训教育。我局将加强执法人员队伍、能力水平建设工作,将开展法治培训作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培训与集中辅导相结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相关内容进行深入学习研究,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土地、规划等各类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要增加到群众中宣传的频次和力度,增强新形势下群众全员知法守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

撰稿:王鸟

校对:李玲

一审:王鸟

二审:李玲

三审:牛彦彬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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