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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绥芬河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8-13 15:17 信息来源:人大办 作者: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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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绥芬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按照省委、牡丹江市委、绥芬河市委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绥芬河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定:

一、绥芬河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确定为2026年10月28日;选举投票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17时。

二、2026年11月底前依法召开新一届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2026年12月底前依法召开新一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牡丹江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来源:人大办

撰稿:李宇婷

校对:刘奕

一审:李宇婷

二审:刘奕

三审: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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